日本修改《刑诉法》 可要求保释期佩戴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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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东京/5月10日 —— 据共同社报道,修改后的日本《刑事诉讼法》等10日在参院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正式成为法律。根据新版法律等,为防止被保释的刑事被告人逃亡,法院可下令佩戴卫星定位系统(GPS)设备。

这是受日产汽车前董事长卡洛斯・戈恩(69岁)逃亡至黎巴嫩等事件影响而防止重演的措施,若违规取下,将受到处罚。此外针对不出席公审、离开指定住所的情况新设刑事惩罚。

相关的罚则等将依次实施,佩戴GPS的措施将从新法公布起5年内实行。法务省将讨论把终端设备装在人体何处等具体运用方法。位置信息泄露等侵犯隐私的应对措施成为课题。

佩戴GPS仅限有必要防止逃亡至海外的情况,设想为有海外据点的企业高层等。摘下终端设备或进入法院认定的机场或港口等“禁止入内区域”的话,将被拘留并处1年以下“拘禁”刑(合并徒刑和监禁,将在2025年前新设的刑罚)。

公审日不接受法院传唤的“不出庭罪”和未经许可擅离住所的“脱离限制居住地罪”均将被处2年以下拘禁刑。

新版法律还设置新制度,为让被告切实出庭,将在保释时选定“监督人”,规定汇报被告生活状况的义务。除被告交纳保释保证金外,还必须由监督人交纳监督保证金才能获得保释。

有关目前无出庭义务的上诉公审,规定因拘禁刑以上罪名被起诉的被告原则上有义务在判决时出庭。若被判实际服刑的刑罚,没有法院许可不准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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