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警卫局相关职责今后将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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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6月1日 – 哈萨克斯坦国家警卫局的相关任务今后将发生一些变化。

哈萨克斯坦政务公开网站上于5月31日公开发布了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2014年5月4日签署的第814号总统令《关于制定哈萨克斯坦国家警卫局条例》的修订文书。

根据修订文书中的内容,哈萨克斯坦国家警卫局的主要任务为:确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和其他受保护人员的安全,侦查、预防和制止任何旨在侵犯他们生命、健康、权利、自由、人格尊严和财产的犯罪行为。

根据修订文书,今后国家警卫局将被赋予以下权力:

·根据国家警卫局局长制定的程序为受保护对象提供保护任务,组织开展相应军事职责;

·开展跨部门协调和组织工作,确保安全事件发生地人员和物品的生物安全;

·参与制定和实施国防工业领域的国家政策和国防秩序;

·参与实施军事技术合作;

·负责确保其配属的军事装备的正确流通;

·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地方行政机构合作,开展实施动员计划的准备活动;

·参加军事经济和指挥人员训练演习;

·负责评价受保护单位反恐能力,执行评测、保存或撤销评议执照的工作;

·为确保专用车辆的安全,负责确定阿斯塔纳和阿拉木图市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个别路段的速度和路线,指挥有权限制车辆在这些道路上的行驶、零时停车和停止行动,以及临时改变行进方向等;

·负责开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警卫局、武装部队、其他部队和军事装备、执法部门和特殊国家机构,以及根据国际相关协定,在安全领域对外国特种服务人员和军事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再培训。

修订文书将向公众开放讨论评议至6月14日,之后将送交总统签署。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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