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通过旨在保障人权的强制性视频监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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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3月6日 – 据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院新闻中心消息,哈萨克斯坦已通过了强制性视频监控规则。

消息称,2023年2月27日,在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倡议下,刑事检察机关批准了监狱机构、警务机构以及所有执法调查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操作原则(设备和使用)规范。

该规则中定义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了访客和办公室视角,但个人卫生场所不包含在内。

规范性文件中,创建了一份有权实时远程观看视频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人员名单。

相关措施符合哈萨克斯坦批准的禁止酷刑的国际法案,旨在防止在调查中使用未经授权的方法。

视频内容可以作为律师、受害人、嫌疑人、被告人、法院和其他机构的证据。

机构负责人将直接负责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状况,为其使用和保存视频档案提供物质和技术支持。

总检察院新闻中心表示,相关工作旨在落实国家元首在2020年9月1日发表的国情咨文《新形势下的哈萨克斯坦:行动阶段》中的任务,并成为保障公民权利、防止侵害公民人权方面成为有效地工具。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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