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银行获准境外转移俄罗斯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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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1月5日--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日前发布《关于确保国内金融稳定若干问题的决议》,允许国内二级银行从哈萨克斯坦境内一次性转移出去现金俄罗斯卢布。

据央行发布的信息,上述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0个日历日。

此举目的在于为将现金卢布兑换非现金卢布创造便利并使银行代理账号得到补充。

央行同时指出,目前,二级银行目前拥有各种渠道和工具,包括利用银行账户、支付卡和电子钱包进行非现金支付和资金转移业务等,这使得现金俄罗斯卢布积累风险降到最低。

【编译:阿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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