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五国元首共同签署的中亚友谊条约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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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7月25日 – 在日前于吉尔吉斯乔尔蓬-阿塔召开的第四届中亚领导人峰会期间,中亚国家元首们共同签署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面向21世纪中亚发展的友好睦邻合作条约》。

在这个由32项条款组成的协议当中,有许多值得仔细关注的地方。

例如,条约规定,缔约各方相互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边界不可侵犯,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不相互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并且各方承诺相互尊重彼此选择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

根据条约,缔约方可以在需要时,在中亚国家元首协商会议的框架内,建立协商咨询机构和国家间机构。而在条约第五条当中进一步细化的指出,一旦出现了威胁缔约国之中某一方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局势,则应通过双边模式及中亚国家元首协商会议进行适当的对话,寻求对局势的和平解决。

协议中还明确的规定,条约缔约各方在国家间关系中,必须遵守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坚定承诺。

换句话说,根据这份中亚友好条约,作为缔约国的中亚五国将不会参与会对其中某一个中亚国家的任何军事联盟、组织或集团,并承诺不参与针对任意一个缔约国的行动。

协议中还强调指出,缔约各方承诺不允许第三国使用其领土、通信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损害任何其他缔约方的国家主权、安全、稳定、宪法结构和领土完整。

中亚五国还在这份友谊条约中承诺,将努力加强联合国作为的权威性,致力于提升联合国在国际组织当中的核心作用,并在重大国际性议题中相互支持,在加强中亚和平与安全问题方面保持一致。

协议还强调了对中亚地区过境和运输潜力的进一步发展,准备通过整合各国现有的铁路、公路、航空和水路交通线路,并通过简化跨境运输中的行政程序等方式,采取各项有效地措施,在中亚形成工业物流和批发配送的中心网络,提升中亚整体的物流竞争力。

条约还讨论了环保议题,针对水资源利用和开发、恢复被破坏的自然环境等,做出了一系列的明确规定。

条约的第 21、22、23、24 条主要涵盖科学、创新、空间、数字化领域的相互合作发展问题。而在第25条当中,明确规定各个缔约国必须维护其领土内人民的民族、语言、文化和宗教特征,确保各民族能够平等的参与文化、社会和经济生活以及国家事务。

根据条约的最后一条规定,这份中亚友谊条约将是无限期的文件。

各国元首共同签署的条约原件以及文件的批准件原件都将保存在哈萨克斯坦,而核证副本将发送到其余四个国家,条约将于各国批准后第三十天正式生效。

文件中同时规定,任何一个缔约方如果准备退出条约,必须首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条约保管国哈萨克斯坦。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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