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基发展部:哈萨克斯坦并未限制俄罗斯和白俄罗斯货运承运人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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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6月1日 – 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发表了有关俄罗斯和白俄罗斯方向公路运输从业者的决议。

根据工基发展部发布的消息,考虑到国际道路运输领域的国际经验,出于保护本国公路运输业务承运人利益的目的,哈国依国内法规对自/向第三国进行的货物运输时的«重新装载»行为施加了限制措施。

重新装载,是指货物或集装箱在运输到最终目的地的过程中,从一辆车转移到另一辆车。

在哈萨克斯坦,上述要求是依据 2017 年投资和发展部出台的《关于批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制度应用规则》的命令实施的。

对于违反这些规则要求的人员,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将被处以200倍按月计算指数(针对运输工具的驾驶员)和500倍按月计算指数(针对法人)的行政罚款。在这里,针对«重新装载»的限制措施,即适用于外国承运人,也适用于哈萨克斯坦本国承运人。

俄罗斯联邦交通部在2015年10月14日出台的第301号命令,以及2020年7月28日出台的名为《关于批准第三国货物国际道路运输的具体规定》的259号命令中,也有与哈方完全相同的规定。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会被处以150 000卢布的罚款。

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表示,由于当前的地缘政治态势,俄罗斯和白俄罗斯有关方面近期在未对哈萨克斯坦方面进行通知的情况下,暂停了对«重新装载»行为的限制措施至2023年1月1日。

哈工基发展部强调,期间该限制措施在哈萨克斯坦仍然有效。

哈萨克斯坦工基发展部的消息中指出,2022年5月30日,在哈萨克斯坦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之间举行的会晤期间,双方就暂停«重新装载»限制措施进行了讨论,哈方对此表示了理解,并提出了解决当前问题的建议方案,即考虑为白俄罗斯和俄罗斯货物承运人暂停针对«重新装载»的限制措施至2023年年初。

目前,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联邦的国家主管机关和组织正在开展相关磋商。根据双方的讨论,将达成符合双方利益的最终结论。

工基发展部表示,当前在哈萨克斯坦从事自/向第三国进行的货物运输时,只有在取得特殊文件许可前提下,才能免于被施加针对«重新装载»的限制措施。

据工基发展部透露,迄今共有 40 家公司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注册,提供从哈萨克斯坦到欧洲国家的货物运输服务,登记在册的承运车辆总数为3000辆。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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