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院审议通过有关向亚美尼亚供应石油产品法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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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5月4日--哈萨克斯坦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在4日召开的全体会议期间,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和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间向亚美尼亚供应石油产品领域的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法案草案。

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部长波拉特·阿克硕拉科夫表示,根据 2014 年 5 月 29 日的《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在《打造欧盟石油和石油制品共同市场国际条约》通过之前,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之间的石油和石油产品供应受单独的双边协议监管。

据其介绍,向亚美尼亚共和国供应石油产品的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于2020年7月16日在努尔苏丹签署。 将在双方授权组织的参与下,为从哈萨克斯坦向亚美尼亚运输货物创造必要条件。 正如大家所知,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之间的贸易是在不支付出口关税和海关管制的情况下进行。

阿克硕拉科夫表示,该协议规定了石油产品贸易的特殊制度,并包括从哈萨克斯坦向亚美尼亚出口石油产品的机制。 这种机制允许将过剩的石油产品在亚美尼亚更有利的市场上销售,这将对石油产品的内部平衡产生积极影响,并增加哈萨克斯坦企业实体的收入。

«文件还规范从哈萨克斯坦境内石油产品的出口程序,并保护国内市场免受石油产品不受控制地流入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同时,在不可抗力情况下、亚美尼亚违反了禁止从其领土向第三国和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出口哈萨克斯坦石油产品的义务时,哈萨克斯坦可以单方面暂停或限制向亚美尼亚免税供应石油产品。»他说。

部长指出,该文件的主要重点保障国内市场的石油需求。

【编译:阿依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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