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签署中央行政机构与公众见面会相关规定的总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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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4月8日 -- 据总统府新闻局消息,哈萨克斯坦总统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月4月7日签署了№ 863号总统令。

该总统令对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与民众举行定期会晤的机制做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总统令,除国防部和外交部以外的所有中央执行机构负责人每年必须定期与民众举行见面会。见面会的时间和地点需提前拟定并上报批准,如需更改时间则必须与公众进行提前商议并获得许可,特殊情况下根据公众的需求可以采用线上模式举行。

总统令还规定,所有在见面会期间由公众提出的问题必须得到系统性的登记,并在公众见面会和公民接待接受后的十个自然日内,明确问题清单、解决期限、解决方案,指明相关问题的直接负责执行人,并在公开媒体上对这些信息予以全面公布。相关问题的解决进度,需每季度在中央执行机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开公示。

总统令还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长官需参与中央执行机构与公众的见面会,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并针对见面会相关结果总结本地区在各个层面能够执行和解决的问题,在6个月内上报中央。

总统令规定,哈萨克斯坦政府需每半年对相关公众见面会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保障各机构负责人出席见面会,在出现重大社会性紧张局势时需由副总理直接参与组织公众见面会。

命令还规定,政府需采取各项措施以确保总统令得到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6日,托卡耶夫总统已经签署了一份总统令,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负责人必须定期举行公众见面会,向公民通报现代化发展政策的主要方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解释,并且要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做出明确的回应和解决。

相关措施旨在进一步推动哈萨克斯坦实现社会民主化,向公众宣传正在进行的改革措施,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巩固问责制度和国家行政机构的责任感。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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