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布对携带外币出境的相关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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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3月15日 – 哈萨克斯坦央行公布了对携带外币现金出境的相关限制措施。

央行消息称,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外币现金需求有所上升。

哈萨克斯坦各个二级银行当中,拥有以账户余额、存款余额和证券余额的形式存在的充足的流动外汇资产。

不过,从境外向哈萨克斯坦输送外币现金的过程,出现了一些物流方面的困难。

为减少这一现象对金融稳定性的威胁并降低外汇投机行为带来的压力,根据政府和央行的建议,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了旨在限制携带外币出境的命令。

根据相关要求,自总统令签署之日起:

1.以央行当日汇率计算时,等值超过10000美元的外国货币现钞;

2. 5、10、20、50 和 100 克精炼金金条,哈萨克斯坦央行发行的金、银质地投资硬币,以及质量超过100克的精炼金;

将被禁止禁止携带出境。

央行表示,相关措施将有助于确保控制外币现金外流,保留央行的储备金以及储蓄的多样化。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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