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对进口酒精饮品设定最低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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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2月23日 -- 哈萨克斯坦对自欧亚经济联盟进口的酒精产品设置了最低价格标准。
哈萨克斯坦政府于2021年12月14日颁布法令,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自欧亚经济联盟其他成员国进口的部分酒精类产品设定最低价格。
与此同时,政府还批准了适用最低限价的酒精类产品清单。
清单主要包括:
1.浓度不低于80%的未变性酒精;
2.容量不超过2升的白兰地,以及通过葡萄酒或葡萄汁蒸馏获得的酒精酊剂;
3.酒精浓度低于45.4%、容量不超过2升的伏特加;
4.酒精浓度低于80%、容量超过2升的未变性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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