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批准欧亚经济联盟条约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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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5月27日 – 参议院(议会上院)全体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批准对2014年5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条约>进行补充修订的议定书》法案。

上述议定书由成员国首脑于2019年10月1日在艾里温签署。根据议定书,将对《欧亚经济利条约》第5和第8附加款项进行修订。

哈萨克斯坦财政部部长耶尔乌兰·加玛吾巴耶夫说:«条约于2015年1月1日生效,而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在两年后,也就是2017年获得通过。根据海关法典的规定,计划引入预付款制度,这就需要对条约进行一些修订。提前支付的海关费用和税款、罚款和利息计算中包含的款项都将被视为预付款。目前清关期间有几种类型的海关关税和税款。»

根据部长的介绍,给修正案的获批,将为参与外部经济活动的法人节省时间并降低成本。

具体而言:

一、-首先,它使相关法人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与需要使用多个付款单来申报关税、海关费用、增值税、消费税、特殊税、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有关的成本;

二、可用的预付款可以用来履行关税的义务;

三、外部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可以使用这些款项偿还欠款;

四、消除了对每种类型的预算分类代码分别跟踪现金余额的需要。

部长还表示,根据预付款人的要求,海关部门将对所有款项的去向做出详细的报告。

加玛吾巴耶夫同时指出,批准该议定书不会对我国造成社会经济和法律后果,也不需要从国家预算中拨款。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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