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吉利斯通过《关于批准欧亚经济联盟烟草制品消费税协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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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3月3日--哈萨克斯坦马吉利斯(议会下院)议长努尔兰·尼格马图林认为,在确定烟草制品的消费税税率时,对市场变化的迅速反应将有助于保护哈萨克斯坦的利益,并助于履行欧亚经济联盟相关协议框架下的国家义务。

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在3日召开的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对烟草制品实施消费税原则的协定》法案草案。

根据协定,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从2024年起执行对烟草制品的指导性消费税税率,香烟消费税税率为35欧元/千支,相应偏差为20%。

在这方面,计划逐步统一烟草制品消费税。

在讨论该法案时,议长尼格马图林表示,如果本国货币对欧元的汇率发生变化,则必须注意它将如何影响烟草的消费税率以及零售价格。

国家经济部长阿塞特·伊尔哈利耶夫对该问题做出解释说,在汇率急剧变化的情况下,欧亚经济联盟的每一个成员国都有权向欧亚经济委员会申请修改指示性消费税税率。决定将在达成完全共识后,即由欧亚经济联盟所有成员国同意的情况下做出。

总的来说,该法律草案旨在通过协调烟草制品的消费税税率来为欧亚经济联盟的烟草制品市场运作创造条件,并防止非法贩运烟草制品。

【编译:阿依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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