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欧亚经济联盟出口货物时开具电子发票的恢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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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月22日--据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税收委员会消息,从2021年1月21日20:00时开始,恢复了在向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出口货物时开具电子发票的可能性,包括列入世贸组织豁免清单的货物。

不论出口商的注册地点如何,电子发票副本的认证均在该国财政部进行。国家税收机构的地区划分则着重于加快相关认证程序的实施,包括在周末和节假日组织员工进行认证的义务。

【编译:阿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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