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加大对废气超标车辆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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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月13日 – 随着哈萨克斯坦新环保法的生效,今后哈国将增加对废气超标车辆的处罚力度。

据悉,新环保法遵循«污染者赔付»原则。

根据新环保法以及针对哈萨克斯坦行政处罚法的相关修订,一旦查实车辆排放的废气超出了规定的标准范围,对环境造成污染,则将对车主施以10倍按月计算指数的罚款。若车辆登记在机构名下,则将对该机构的法人处于100倍月计算指数的罚款。

被处罚对象若在一年内出现第二次违规行为,则将在前一次罚款基础上加倍罚款,即个人车主20倍按月计算指数罚款,机构法人200倍按月计算指数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的处罚标准为个人车主2倍按月计算指数罚款,机构法人5倍按月计算指数罚款。

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计算养老金、福利金和其他社会支付,以及作为各类罚金、税款和其他支付的参考标准,而由政府每年确定的计算指数,被称之为«按月计算指数(АЕК)»。

2021年1月1日哈萨克斯坦修订后的按月计算指数为2917坚戈。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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