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明确«基本利率»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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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拉木图/1月11日 – 哈萨克斯坦通过法律形式对«基本利率»的概念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哈萨克斯坦央行发布的消息,哈萨克斯坦已经删去了法律中的«官方再融资利率»概念,并以«基本利率»概念对其予以取代。该规则已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央行称,根据2021年1月2日公布的《就恢复经济增长问题对哈萨克斯坦部分法律条款进行补充修改》法案相关规定,对«基本利率»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基本利率系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以及用于设定货币政策操作利率的指向。

有基于此,自2021年1月1日起,在计算税费和海关增值税时,以及其他费用、对挪用资金或逾期款项的罚款、已支付金额的申报、延期支付海关关税或者为分期支付等各类民事和行政关系有关的事项中都将采用基本利率。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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