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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决定继续延长外汇买卖差价限额实施期限
哈通社/努尔苏丹/7月20日 -- 哈萨克斯坦央行决定,继续延长实施外汇买卖差价限额制度,有效期至2021年1月1日。
实施外汇买卖差价限额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兑换点进行投机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哈国内金融市场稳定。
根据规定,外汇兑换点美元买卖差价不得超过6坚戈,欧元买卖差价不得超过7坚戈。
该限制不适用于非现金形式的外汇兑换。
哈央行自3月19日起实施外汇买卖差价限额制度,原计划仅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实施。5月9日,哈央行宣布将该措施实施期限延至7月1日。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