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对公共卫生保健法进行补充修改

None
None
哈通社/努尔苏丹/6月11日 – 新卫生法修正案明确了«医疗事故»的概念,同时禁止他人干扰医药工作人员的专业活动。

哈萨克斯坦卫生部部长耶勒詹·比尔塔诺夫11日在参议院(议会上院)全体会议上,就《人民健康和医疗保健法典》及针对其他法律中有关卫生领域问题的修正案进行了介绍。

比尔塔诺夫表示,根据新修正案,国家将为医疗和制药领域从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支持。包括根据其资格水平,由地方预算出资提供相应的财政奖励和优先获得其他社会保障。

法案还规定,为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水平,雇主有义务出资为其提供职业培训;被委派执行临床、药物科研或流行病防疫任务的医护人员将获得相应的证书。

部长强调指出,修正案明确了«医疗事故»的概念定义和认定机制。同时,法案建议禁止非医药工作者干扰医疗专业活动的进行,并针对干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该修正案还将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医疗保健领域的相关问题,确保医护人员能够获取充分的信息支持。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正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