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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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5月4日 – 哈萨克斯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

据统计分析网站finprom.kz数据,哈萨克斯坦最低生活水平标准在一个月内提升了3%,在一年内提升了了14%。

月通货膨胀率为1%,年通胀率6%。

全国范围内,最低生活水平标准最低的地区是西哈州,最高的是首都努尔苏丹(两者之间的差距22%)。

根据哈萨克斯坦国家经济报统计委员会数据,4月份哈萨克斯坦人均最低生活水平标准为3.16万坚戈,环比上涨2.8%,同比上升13.5%。

值得一提的是,从4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按月计算指数从年初的2651坚戈上调为2778坚戈。

受此影响,哈萨克斯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有提升。此外,最低工资和最低退休金标准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计算养老金、福利金和其他社会支付,以及作为各类罚金、税款和其他支付的参考标准,而由政府每年确定的计算指数,被称之为«按月计算指数(АЕК)»。

按地区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的地区是努尔苏丹市(3.64万坚戈),其次是曼格斯套州(3.62万坚戈)和阿拉木图市(3.52万坚戈)。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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