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加强对偷猎者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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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2月30日-- 哈萨克斯坦副总检察官玛拉特•阿赫梅特詹诺夫3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关于加强对偷猎者的惩处法案进行了介绍。

根据总统签署的命令,对哈萨克斯坦刑法中关于偷猎、非法捕鱼(刑法第335条和337条)的界定级别由不良行为修订为中等犯罪。

据他介绍,对以上犯罪行为处4年有期徒刑,并罚款1千万坚戈。对保护区中的稀有鱼类和《红皮书》中所列的动物非法捕猎者,可判处最高6年有期徒刑,对涉嫌规模较大的罪行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此外,将依法没收偷猎者的犯罪工具、交通工具和其他物品。

值得一提的是,总统于12月28日签署该法案,法案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生效。

【编译:阿依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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