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对恋童癖犯罪处以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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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2月30日 – 哈萨克斯坦副总检察官玛拉特·阿赫梅特詹诺夫在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哈国将进一步强化对暴力和恋童癖犯罪行为的法律惩处力度。

据其介绍,根据总统签署的命令,对哈萨克斯坦刑法中关于性犯罪行为(刑法第120条和121条)的界定级别由«中等»修订为«严重»。

根据法律,此类行为将被判处5~8年有期徒刑。

副总检察官表示,过去哈萨克斯坦法律中对性犯罪行为的界定标准为«中等犯罪行为»,并且允许涉案双方在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不予起诉。而今后,此类案件将不再允许双方和解。

他还表示,根据新的刑法修正案,凡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强暴或猥亵等性犯罪行为,刑期最低将为20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而对恋童癖犯罪行为知情不报、隐瞒或歪曲事实的行为,将被处以最高6年有期徒刑。

另据总检察官介绍,修正案已于2019年12月28日签署批准,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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