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吉利斯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打击极端主义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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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2月25日 --《上海合作组织打击极端主义公约》获马吉利斯批准。

在25日举行的议会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全体会议上,《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打击极端主义公约》法案获得通过。

该公约由上和组织成员国元首于2017年6月在哈萨克斯坦首都努尔苏丹签署。

该《公约》的目的,旨在巩固上合组织全体成员国安全,提高主管部门合作效率,完善该领域相关立法。

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副主席努尔哈力·比利斯别科夫表示,《公约》首次对极端主义的概念、内容和行为表现进行了定义。

«这份文件将为上和组织成员国确立在打击极端主义方面的合作。»他说。

《公约》的正式执行,将有助于推进成员国之间的边境边境合作,防止极端主义组织成员进入上合成员国领土,进一步加强国际和区域组织在制定和执行反极端主义措施方面的合作,有效促进在各类传媒工具上对反极端主义活动的宣传,并进一步强化对极端主义思想的传播的监督和预防措施。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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