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扎尔巴耶娃:我国银行业不必害怕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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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2月20日--哈萨克斯坦参议院(议会上院)召开全体会议,批准通过《关于批准协调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在金融市场领域立法协议》法案。

据哈萨克斯坦央行副行长叶斯詹·比尔坦沃夫介绍,该协议根据2014年5月29日的《欧亚经济联盟条约》第70条起草,旨在协调成员国在金融市场领域的相关立法并制定国际协议,以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

据其表示,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将确保成员国在银行、保险和服务业领域互相承认和接受对方国家的执照、确保不受限制地进入金融市场、完善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该协议定义了7个方向:对金融市场参与者建立的实体和运营要求;符合国际标准的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对金融市场参与者的监督要求和程序;相互承认许可证的要求;金融市场信息公开的原则;保护金融服务消费者的权益要求。

据悉,该协议生效后的九个月内,将制定协调计划

参议院议员通过审议一致通过了该法案。

参议院议长达丽哈·纳扎尔巴耶娃表示:“我国已走向市场经济。外国银行的进入,促进银行之间的良性竞争,提高银行的服务水平。同时我国银行必须加快对银行体制的改革。因此,我国银行不必害怕竞争。”

【编译:阿依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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