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加大酒驾行为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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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1月20日—哈萨克斯坦将加大酒后驾驶车辆人员的惩罚力度。

据哈萨克斯坦副总检察官玛拉特•阿赫梅特詹诺夫在20日举行的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全体会议期间介绍,目前,在我国,因酒驾肇事致人死亡而构成的罪行与普通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罚力度相同,均被判处5年以内的有期徒刑。

在此方面,计划将酒驾肇事致人死亡的刑罚力度改为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终身剥夺其驾驶车辆资格。

除此之外,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人员,行政拘留期限将延长至30日,并剥夺驾驶权最长达8年。

【编译: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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