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吉利斯批准通过欧亚经济联盟金融市场协调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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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1月13日—哈萨克斯坦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召开全体会议,批准通过《关于批准协调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在金融市场领域立法协议》法案。

该协议根据2014年5月29日的《欧亚经济联盟条约》第70条起草,旨在协调成员国在金融市场领域的相关立法并制定国际协议,以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

据央行行长叶尔波拉特•多萨耶夫介绍,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将确保成员国在银行、保险和服务业领域互相承认和接受对方国家的执照,保证非歧视性原则的遵守,完善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

他指出,协议定义了协调程序、协议生效后的九个月内将制定协调计划,以规定协调阶段和时间。协调立法的相关提案将由欧亚经济委员会(副总理级别)批准通过。此外,协调标准将基于采用国际标准或国际最佳实践。根据初步计划,立法协调工作将于2025年前完成。

【编译: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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