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将禁止政府采购进口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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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7月29日 -- 政府总理马明近日签署命令,规定禁止政府自国外采购的商品清单。该命令是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采购法》和《关于保护国内市场和发展本国经济》的法律文件制定的。

禁止政府采购的进口商品包括:用于运送人员的乘用车和其他机动车辆(公共汽车、无轨电车除外),包括客货混装车和赛车;电力变压器、电感器和扼流圈;绝缘电线、电缆和光纤等其他绝缘电导体。

命令自签署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据悉,2018年,政府采购占国产车销量的11%。

目前,哈萨克斯坦本国车企能够生产60多种型号的小汽车,其质量和技术指标均不逊于同类进口产品,且更能适应本国气候环境和路况。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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