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批准《烟酒消费税原则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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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6月25日 --欧亚经济委员会官网发布消息称,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烟草和酒精商品征收消费税原则的协定》。《协定》将通过协调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烟草酒精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建立联盟统一烟草酒精市场创造条件。

根据《协定》,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到2024年将执行烟草酒精商品的指导性消费税税率。香烟消费税税率为35欧元/千支;酒精度超过9℃(白俄罗斯为酒精度超过7℃)的酒类商品消费税税率为9欧元/升。各成员国可以根据《协定》所规定的偏离区间,确定各自国家的实际消费税税率。

欧亚经济委员会今后将每5年调整一次指导性消费税税率,并提交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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