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拟成立新金融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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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5月14日-哈萨克斯坦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召开会议,开始审议《就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以及小额信贷问题对哈萨克斯坦部分法律条款进行补充修改》法案。

该法案涉及成立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同时为促进国家经济增长,央行将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通胀控制措施的实施给予特别关注。

金融监管机构将负责金融市场的规范和发展,以及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机构将直属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此外,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活动将相互协调,机构资金将来自共和国预算,工作制度由政府批准,而官员职位将由央行任命。

与此同时,为确保金融稳定,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将在金融稳定理事会框架内进行互动。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职能将移交至该机构,而央行将保留其对支付组织、非银行外币兑换点以及运钞公司进行监管的相关职能。

【编译: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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