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哈萨克斯坦政府内阁重组程序是怎样的?

None
None
哈通社/阿斯塔纳/2月22日 -- 2月21日,哈萨克斯坦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通过电视讲话发表声明,宣布将解散本届政府。

总统在讲话中指出,萨金塔耶夫为首的本届政府未能有效落实国家规划,并在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推动国家经济发展领域未得到实际成果。

随后,担任政府总理的巴赫特詹·萨金塔耶夫也发表特别声明,向本届内阁成员和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表示感谢,并宣布辞职。

当天晚,纳扎尔巴耶夫总统接受萨金塔耶夫的辞呈,并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法》签署命令,正式解散萨金塔耶夫为首的政府。根据总统令,命令自签署日起正式生效,而第一副总理阿斯哈尔·马明临时代理总理一职。此外,内阁成员在政府重组之前继续履行其职务。

接下来,哈萨克斯坦总统将根据宪法第44条第3款,同马吉利斯(议会下院)有席位的政党代表进行协商,并向马吉利斯提名新一届政府总理候选人。候选人需要获得议会下院信任后才能上任总理职务。

新任总理获得任命后,与议会下院进行协商,并需10天内向总统提交新一届内阁成员名单。根据宪法,总统有权直接任命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和内务部长。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法》第3-1条,新组成的政府内阁将向哈萨克斯坦人民和总统宣誓。总统将按照自己制定的程序接受内阁成员的宣誓。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的解散不会影响州长和直辖市市长的职位。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87条第4款,州长和共和国直辖市市长由总统的提名,获得州和直辖市议会同意任命。

【编译:小穆】

正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