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会议法授予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安全会议终身主席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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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7月12日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安全会议法》正式生效,法案文本已于12日在《主权哈萨克斯坦》报上全文发表。

该法案明确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安全会议的法律地位、职权范围和组织结构。法案于2018年5月获得议会通过,并于7月5日获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签署批准。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安全会议法》中规定,"鉴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首任总统的历史性地位,授予首任总统安全会议终身主席权力"。

法案同时规定,安全会议成员组成人选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和安全会议主席商讨选定。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安全会议法》规定,安全会议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组建,是负责协调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安全和国防事务领域统一国家政策的宪法机构,其核心目的旨在维护哈萨克斯坦的国内政治稳定,保护国家宪法秩序、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以及在国际政治舞台上保障哈萨克斯坦的国家利益。

《主权哈萨克斯坦》报刊载的法律文本指出,安全会议及安全会议主席做出的决定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必须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国家机构、组织和官员严格执行。

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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