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提醒公民勿携带纳斯瓦尔鼻烟入境哈萨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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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 - 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委员会31日提醒该国公民,在前往关税同盟成员国国家期间,务必注意不要随身携带纳斯瓦尔(Naswar)鼻烟。

纳斯瓦尔(Naswar)鼻烟在关税同盟三个成员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白俄罗斯被列为违禁品。

常用来作为鼻烟,并会在香烟当中作为添加品使用的纳斯瓦尔(Naswar),在乌兹别克斯坦和其邻国当中使用相当广泛。

而在哈萨克斯坦及俄罗斯和白俄罗斯三国,携带、使用、销售和储存纳斯瓦尔(Naswar)都属于被禁止的行为。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称,在2016年间,塔什干至明斯克航线上就发生了43起乌国公民因携带纳斯瓦尔(Naswar)而被扣留的事件,被扣押的纳斯瓦尔(Naswar)鼻烟接近100公斤。

乌国官方提醒公众,携带该物品进入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和俄罗斯的人员,将被以当地法律予以处罚。

乌方希望公民能够遵守当地法规,并自觉维护自身国家的形象。

据了解,纳斯瓦尔(Naswar)最早是被哥伦布带回欧洲,并曾被葡萄牙医生用于治疗偏头痛。目前这种具有刺激性作用的产品,广泛分布在西亚国家社会当中,并被制作为鼻烟和香烟使用。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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