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奥选手将获与奥运奖牌得主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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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922日电 文化和体育部部长阿尔斯坦别克•穆罕麦迪吾勒22日在欢迎哈萨克斯坦残奥会代表团回国仪式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国家将重奖残奥选手,残奥会奖牌奖励数额将与奥运奖牌得主同等。

阿尔斯坦别克说:"8月26日,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为奥运会奖牌得主颁发国家奖项时曾作出明确指示,残奥会奖牌得主应获与奥运会奖牌得主同等的待遇。今天财政部预算委员会将开会讨论这一事项,并作出相关决定。"

据此前报道,奥运会各类项目中,哈萨克斯坦获得第一至第六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已获得由政府颁发的特别奖金。其中,金牌得主25万,银牌得主15万,铜牌得主7.5万美元。获得第4至第6名的选手所获奖金分别为3万、1万和5000美元。教练员所得奖励与运动员一致。(编译: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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