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提议在现行土地法框架下建立租赁土地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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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7月9日电(记者哈纳特•马梅特哈兹吾勒)农业部提议提高对国内土地租赁活动的监督,在现行土地法框架下建立农业用地租赁监督机制。

9日,土地改革委员会例行会议在阿斯塔纳召开,在会上发言的农业部副部长叶尔兰•尼桑巴耶夫作出上述表示。

根据农业部代表提供的信息显示,现行的土地法中,并未对土地租赁活动的限定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目前的租赁活动,均通过竞标方式进行。

"更准确的说,现行土地法对土地租赁活动的公开透明方面,缺乏必要的规范。这也是引起民众在土地租赁活动方面不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提议,在保留对土地为期49年的出租年限的同时,加强对土地租赁行为的监督。这一监督旨在确保土地按照规范进行开发、保护土地产出能力和防止土地污染现象的发生。此外,还将开展相应的土地保护工作,确保土地资源的妥善利用。" 尼桑巴耶夫说。

据其介绍,这一监督机制将每5年对相关出租土地提出检测要求,每7年进行一次系统性检测。

此外,农业部建议在现行土地法中加入新的条款,规范农业用地的租赁行为。规范中应明确相关的租赁细则。(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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