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赫塔尔•塔伊詹:土地登记注册时应对注册人姓名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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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7月9日电 土地登记注册时,应对土地所有权人的姓名进行公示。

在8日于阿斯塔纳召开的土地改革委员会例行会议上,土改委成员穆赫塔尔•塔伊詹如是说。

塔伊詹在发言中表示,目前土改委内部仍然对许多相关议题未能达成一致。

"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土地登记注册方面。我们现在有电子登记注册的做法,但在其中,并为公开土地所有人的姓名等信息。我认为,既然土地真正的产权属于全体人民,那么土地租赁方的信息必须公开进行公示。目前这些信息,受《私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而不能被公开,我认为应该对这一法案进行修订。"他说。

塔伊詹还提到了关于禁止向外国公民出售土地的问题,以及这一提案中存在的漏洞。

"外国公民来哈从事农业活动,一般会采取和本国公民合资方式,将51%的股份交给哈国公民,自身持有49%的股份,但实际农场的真正主人仍然是这些外国公民。我认为我们既然已经确定不允许将农业用地出售给外国公民,就应该立法禁止这种钻法律漏洞的行为。但目前我们在这方面仍然没有达成共识。"塔伊詹说。(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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