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病毒感染增幅超过7%将采取哪些措施?

None
None
哈通社/努尔苏丹/5月25日 – 根据哈萨克斯坦首席卫生医师阿伊詹·叶西玛汗别托娃签署的命令,在本地区新冠病毒感染增幅超过7%时,将在努尔苏丹市、阿拉木图市、奇姆肯特市及各州实施一系列限制措施。

相关措施包括:

1.禁止举办公共活动(包括节日庆典、体育赛事、娱乐活动、文化活动、会议、研讨会、展览会等);

2.电影院、夜总会、健身房、体育馆、商业娱乐中心配属的儿童活动区域、教育培训机构、网吧、所有大型体育运动设施(不包括为参加奥运会和残奥会进行训练的指定设施)全部停止工作;

3.除医疗目的外,禁止以参加体育运动赛事、文化交流、旅游活动等目的前往COVID-19疫情较严重的国家;

4.强化对宣布实施隔离限行的地区/城市的人员出入监控,同时保障从事重要民生行业的机构及医疗服务人员的通行;

5.在持有有效证明文件的前提下,允许以医疗为目的的人员进出已宣布实施隔离限行的地区/城市,并最多允许2人同行;

6.各地防疫指挥部需依据命令在当地设立隔离检疫检查站;

7.内务部和国防部人员需确保对发现COVID-19疫情的居民点的隔离措施;

8.二级银行、邮局转入线上模式,并在严格落实检疫规范的前提下实行«送达至客户»制度;

9. 暂停学前教育机构和其他服务类设施的运营;

10. 暂停集市、食品、非食品市场、汽车、服装、牲畜市场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工作;

11.暂停和限制社会车辆的通行;

12.限制乡村地区居民点居民之间的人口流动;

13.暂停宗教设施活动;

14.限制私人车辆在各地区之间的通行,持有必要通行许可证件的除外;

15.禁止组织家庭聚会活动;

16.隔离限行期间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必须品的机构的工作模式和清单将得到明确;

17.将明确限行期间,因执行公务需求而在各州首府、城市、县乡之间通行的人员名录;

18.违反隔离制度的人员将被处以行政处罚。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正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