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交通检察院:货车在哈中过境站停留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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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4月6日--近日,陆续有货物承运人对哈萨克斯坦-中国边境“光明之路”过境点电子排队系统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表示不满。

据哈萨克斯坦最高检察院提供的信息,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总交通检察院日前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工作组。该工作组由财政部国家税收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边防局、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反腐败行动署和阿塔梅肯企业家协会代表组成。

3月24日至31日,工作组在“光明之路”过境点进行实地考察,并与货物承运人代表及相关政府机关和授权机构工作人员举行了多次会议。

经过缜密考察、综合研判,工作组确定了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决定采取联合措施,以提升电子排队过程透明度、确保守法货物承运人权益不受侵犯。

工作组现已查明,过境点拥堵是由“E-border”电子排队程序算法缺陷导致的。这一缺陷允许“黄牛”通过使用轿车、农用车和无计划前往中国的货运车辆等登记数据来“预订”排队。

由于货运服务“影子市场”不断扩大,使得情况变得更加复杂。

根据工作组建议,对电子排队程序进行优化,约2000辆各种交通工具从等候列表中删除。

此外,已决定从4月16日起停止使用“E-border”等候列表。

新版电子排队系统 “CarGoRuqsat”即将投入使用,其将通过与内务部门数据库深度整合,从而有效防止对排队系统各种干预和与此相关的“黄牛”行为。

另外,在过境站境内还有大约80辆重型卡车长期停留,个别驾驶人员为人为增加运输服务成本而长期拖延前往中国。

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已拟定了新版技术方案,根据该文件,今后货运车辆在过境站境内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此外,也有货运承运人反映在获得前往中国的签证过程中遇到困难。对此,总交通检察院建议外交部就获得签证的程序和条件等进行广泛宣传,必要时就这一问题与货物承运人举行现场会议。

为改善获取国际货物运输许可程序,在总交通检察院的倡议下,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和国家税务委员会签署了一项联合命令,规定实现运输许可在过境站直接发放,并责令取消针对货物承运人员的不合理要求。

【编译:阿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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