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实施为期6个月的汽油和柴油出口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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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1月12日 —— 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国家安全委员会、财政部和内务部9日发布联合法令,禁止出口汽油和柴油,为期6个月。

根据法令,除了20升便捷式储油桶和汽车原装油箱内的燃油,禁止通过机动汽车从哈萨克斯坦境内出口汽油、柴油和部分石油成品,为期6个月。

法令要求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边防局和内务部相互协调工作,在其职权范围内保障法令第一条的落实。此外,能源部与贸易和一体化部要向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该禁令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能源部、财政部和内务部副部长,以及国安委副主席兼边防局局长将监管该法令的落实情况。

据悉,法令将于11月21日起有效。

【编译:小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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