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土耳其入境哈国旅客需在48小时内接受PCR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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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6月15日 – 哈萨克斯坦首席卫生医师阿伊詹·叶西玛汗别托娃对其5月22日签署的第37号行政命令进行了新的修订。

根据新的修订,境外航班入境哈国并落地后,所有乘客和机组人员需接受体温检测,一旦发现有乘客或机组人员出现可能的感染症状(咳嗽、呼吸困难等)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隔离。

在航班落地的2个小时内,应向哈萨克斯坦卫生部信息系统提交航班相关的详细信息。

入境人员有义务在24小时内,于其登记居住地址所在地进行旨在确定是否存在冠状病毒感染和COVID-19感染情况的PCR检测。若未进行相关测试,当地商品和服务管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

根据首席卫生医师命令的第44号附件,来自中国、韩国、日本、格鲁吉亚、泰国的入境旅客,需根据要求接受需进行无接触式体温测量,并在机上填写调查表。来自土耳其的入境旅客,如能出具入境前5天之内获得的新冠肺炎病毒PCR检测为阴性有效证明,则无需采取额外限制措施;如没有检测证明,则向其发放抵达后48小时内进行强制PCR检测的告知单,对拒不进行检测的旅客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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