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院:3月18日为选前静默日 不得进行竞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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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3月17日--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院提醒广大民众3月19日为议会选举前静默日。

据哈萨克斯坦副总检察长詹多斯·乌穆尔阿里耶夫介绍,竞选活动截止时间为今晚00:00时。根据宪法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选举法》第32条之规定,选前静默日(3月18日)和投票当天(3月19日),禁止进行任何竞选活动。

他表示,只有已向中央选举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法人实体才能在投票站出口处进行投票结果问卷调查。

他指出,民意调查结果只能在选举日之后,即2023年3月20日零时起在媒体上公布。违反选举法相关要求的公民将按照《行政违法法典》第102条和120条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他强调,这些法律条款同样适用于各级地方议会议员选举。

【编译:阿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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