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预计2021年经济增长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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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9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14日召开会议,批准《实现2021-2022年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主要宏观经济指标的措施清单》。

2021年5月21日,最高欧亚经济理事会批准欧亚经济联盟主要宏观经济发展指标,确定2021年联盟国家经济增长率为4.5%-5.5%。

为实现上述目标,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将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确保宏观经济稳定,为恢复企业经营和扩大投资规模创造有利条件。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实施有效的货币政策以维持物价稳定;发展金融市场机制以吸引长期投资;保护跨国竞争;支持向本币结算过渡等。二是为开展制造业生产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产业协作和联合生产融资机制;制定实施联盟国家间产业合作规划;制定大型高科技合作项目清单,作为欧亚一体化的标志。三是开发联盟科技和生产潜力。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联盟国家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计划相互通报机制;确定联合科研标准;在节能、能效、可再生能源和环保领域开展相互协作。四是扩大联盟内部市场及与第三国互利合作。具体措施包括扩大融资工具;发挥现有开发机构作用;建立联盟共同商品交易市场;消除联盟内部市场壁垒并防止出现新的壁垒;重点是将联盟定位为建立«大欧亚伙伴关系»一体化框架,以及发展与第三国、国际组织和一体化组织间互利关系的中心之一。

《清单》明确了联盟成员国和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各自工作及目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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