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于2020年开始实行个人财产信息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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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7月18日 -- 财政部国家税务委员会副主席玛帝•塔基耶夫18日在政府大楼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公民们需每年将个人财产信息进行申报。

塔基耶夫指出,申报单中应指明个人的财产,其中包括公寓、车辆、银行存款以及于2019年12月31日前应付的债务。

另外,委员会代表将需填写申报单的人群分为三类:

1.已成年的所有哈萨克斯坦公民,其中包括归国哈侨以及持哈萨克斯坦永久居住许可证(绿卡)的外国公民。

2.拥有财产或股份的未成年人。

3.哈萨克斯坦境内拥有个人财产的外国公民。

"申报单中还需要指明在家中储存的现金。若现金数额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500倍(最低工资标准为28284坚戈),则需要在银行开设账户并在那里储存资金,随后在申报单中指明银行账户中储存的资金数额。" 塔基耶夫说。

此外,拥有财产并已登记的未成年人应由父母或监护人利用个人识别号码填写申报单。

据预测,到2020年,约有1290万名哈萨克斯坦公民预计将填写申报单,其中740万人为城市居民,550万人为农村居民。

目前填写申报单已确定2个期限:纸质申报期限为7月15日 ,电子申报期限为9月15日。

【编译: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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