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吉利斯批准哈国加入《2007年内罗毕国际船舶残骸清除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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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2月3日 -- 《关于批准<2007年内罗毕国际船舶残骸清除公约>法案》在3日召开的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该《公约》由国际海事组织牵头制定,目前全球已有53个国家签署加入。公约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各国能够及时、有效地清除沉船残骸并获得资金保障。

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部长贝布特·阿塔穆库洛夫在介绍法案内容时表示,《公约》规定了船舶登记所有人和登记国家在保险方面的责任义务等。

他强调,批准该《公约》将有效促进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的船舶运输业发展。

哈萨克斯坦是里海地区海事货运领域的领先国家,区域海运的31%属于哈国阿克套港和库里克港。

目前,哈萨克斯坦正在大力推进跨里海国际交通走廊的发展。

近期哈国新开通了与伊朗里海港口之间的汽车渡轮服务。

哈国还计划在2021年,开通与俄罗斯马哈奇卡拉港之间的铁路-轮渡线路。

阿克套港目前于土库曼巴什以及伊朗的阿米拉巴德港之间,建有固定的集装箱运输线路。

部长指出,至2025年底,里海海域属于哈萨克斯坦的货运船只将增加两倍,这也意味着海难事故的发生概率也会相应提升。有基于此,批准《公约》就显得很有必要。

贝布特·阿塔穆库洛夫指出,哈萨克斯坦加入《公约》后,一旦发生海难事故,哈国的利益将得到系统性的保障。

首先,《公约》,明确了进入哈国水域的船只所有人需承担的保险责任,以及清楚沉船残骸方面的义务。这将使哈萨克斯坦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运输费用。

其次,《公约》生效后,国家海事部门将可以为悬挂本国国旗航行的船舶签发《检查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以满足船舶履约要求。

第三,在发生海难事故时,哈萨克斯坦海事部门、船主和外国船舶所属国家海事机构之间的行动标准将得到明确。

《公约》对哈生效还需经参议院(议会上院)审议通过,并得到总统签署批准。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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