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对2006年及以后发行的旧币实行无限期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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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6月4日—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现金流通部主任卓玛尔特·哈哲穆拉托夫就央行兑换2006年及以后发行的旧币情况进行了介绍。

哈哲穆拉托夫表示,根据民众的多次申请以及以往的国际经验,央行决定对自2006年及以后发行的纸币实行无限期换新。

他表示,新款纸币发行后,旧款纸币将继续流通12个月。也就是说,新币和旧币都将被视为法定交易支付工具。而旧币停止流通后,民众也能够在3年之内前往央行及其分支机构、二级银行以及哈萨克斯坦邮政公司(Kazpost JSC)办事处将旧币兑换为同等面额的新币。

而根据新的决议,3年的兑换期限截止后,央行及其分行将无期限地为民众办理旧币换新业务。

据了解,该决议将从本月12日开始实行。

民众可登录央行官网查看其分行地址及联系方式。

【编译: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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