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两家不公正对待哈萨克斯坦消费者的企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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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9月28日 - 据欧亚经济委员会消息,欧亚经济联盟成立以来首次通过了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的决议。

日前召开的欧亚经济委员会会议对有关违反欧亚经济联盟市场竞争规则的情况进行了讨论。会上指出,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一年半内,新利佩茨克钢铁公司和维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不合理的利用其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对联盟内的消费者采取了不公平的歧视性方案。

两家企业在同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两个欧亚联盟成员国的交易中,使用了可能导致宏观经济风险的附加条款。相关歧视性条款或致交易价格高出市场平均价近23%。

欧亚经济委员会认为,此类条款严重侵犯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决定对上述两家企业及企业高层处以罚款。

罚款将被转入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预算当中。

决议将自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生效。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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