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从2018年起设定药品最高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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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 -- 4月25日,卫生部部长耶勒詹•比尔塔诺夫在阿斯塔纳举行的政府工作会议上表示,从2018年1月1日起,卫生部将对药品实施最高零售价格。

比尔塔诺夫表示,卫生部目前已制定《药品零售价格监管法》草案。从明日起,相关部门将开始对草案进行讨论。草案将提交全民讨论,还将在国家企业家协会和媒体进行讨论。法案有望在2017年年底前获批,并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前些日子,卫生部医药委员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有效监管药品价格,卫生部正同医药界人士讨论药品最高零售价实施问题。

【编译:昂哈尔 审校: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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