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从2018年起设立乡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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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经济部副部长艾巴特尔•居马胡洛夫25日在国家新闻发布中心对媒体说,从2018年起,乡一级政府将会有自己的财政。

居马胡洛夫说:"众所周知,我国共设有三级财政,到目前为止,乡一级政府还未设立财政。我国约有2.5万个乡。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为人口超过2000人的乡设立财政,这将成为第四级财政,2020年起,这一政策将覆盖所有的乡。"

居马胡洛夫介绍说,乡一级财政收入将由个人所得税、个人固定资产税、户外广告收入以及其他一些非税收收入组成。财政预算将由乡政府执行。

【编译: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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